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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的通知

时间:2020-06-10        作者:培养办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的研究生教学安排,研究生的考试安排表已经排定,现予以发布。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以线上方式进行,请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安排好本院的研究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

一、考试安排

1、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在2020年6月19日(含)前进行的考试均以“随堂考”形式进行。

2、全日制研究生考试周的时间段为2020年6月20日-2020年6月29日

3、全日制研究生在考试周内采用开卷、闭卷方式考试的课程信息详见附件《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信息表》。

4、上述第3项指明课程外,其他课程的考核信息,请学生登陆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查看。

4、研究生英语学术写作、职场交流的具体考试安排以人文学院通知为准。

二、监考、巡考工作安排

各学院(研究院)负责本院所开课程的考务组织及巡考工作,学院(研究院)应按照课程考试学生人数足额配备监考人员。监考教师应属本校教职工,且须按照《北京邮电大学监考人员职责》要求履行职责。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将考场登记表交至所在学院教务部门备案。

各学院(研究院)的主管院长负责对本院考试进行组织管理并应进行考场巡视。研究生院将组织对全校考场进行巡考。

三、考试纪律要求

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请各学院(研究院)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同时学院(研究院)应向教师和监考人员重申考试纪律,一旦发生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对考试中出现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参照《北京邮电大学考试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校教发[2017]87号)》和《北京邮电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校发 [2019]49号)》执行。

四、重要提醒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及《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9月1日开始,对于所有重修获得的成绩,将在成绩单里予以标识,请提醒学生认真备考。

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信息表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