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的文件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及《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现组织开展我校2019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下称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截至2019年1月1日,年龄未满55周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符合《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及《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中遴选条件。
3.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分别遴选。
4.申请人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请资格。
二、 工作程序:
1.申请人填写相应表格:
1)申请硕士生导师,填写《申请培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1)或《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2)(以下简称《硕导简况表》)。若同时申请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需分别提交相应表格、材料。
2)申请博士生导师,填写《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以下简称《博导简况表》)(附件3)及《申请博导个人信息表》(附件4)。不具备教授职称申请人同时提交2份《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议意见书》(附件5)。
3)获评各类国家级科技人才、专家称号的申请人填写《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高层次人才专用)》(附件6)。
4)申请调整硕士、博士招生学科,应填写《硕士研究生导师调整学科申请表》(附件7)或《博士研究生导师调整学科申请表》(附件8)。
5)申请兼任多学科研究生导师填写《兼任多学科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9)。
2.学院、研究院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及《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评审申请人材料,并提出建议新增导师名单,将建议名单和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附件10-16)
3.学院、研究院应将所有材料报至研究生院的同时,在本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4.研究生院汇总并审核所有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
三、 证明材料提交要求:
1.已发表文章的刊物封面、含本人姓名的目录页(姓名用红色笔下划标出)及文章的首页;已检索到的文章只须交SCI、EI等检索证明原件(同一篇论文不要重复检索);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还需提供已授权发明专利、科研获奖、标准化组织、已接受的提案等相关证明。
2.证明材料应与《简况表》一一对应,并将其在《简况表》中的序号标于材料的右上角。《硕导简况表》中填写近三年的科研成果,《博导简况表》中填写近五年的科研成果,超过年限和无证明材料的科研成果一律不予认可。
3.《申请博导个人信息表》不能改变格式,只有一页,如科研成果较多请在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栏中按照本人认为的重要程度填写主要内容(在其后标注该成果对应简况表中材料的序号)。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申请的学科应与职称评审时所评学科一致。申请兼任多学科研究生导师可不受此限制。
2.若申请招生学科不属于其所在学院负责支撑的学科专业范围,则申请人应到负责支撑该学科建设的学院申请。学科与学院对应关系请参考《北京邮电大学各学院支撑学科情况表》(附件17)。
3.申请兼职导师需在学校内有合作导师并在《简况表》中说明。
4.请申报人严格按照导师遴选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没有按照要求提交材料或未按时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各学院、研究院必须在6月11日(周二)上午11:00前将所有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教一楼427室,同时将汇总表及《个人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zjb@bupt.edu.cn。
联系人邮件:zjb@bupt.edu.cn。
联系电话:62282667
联系人:张老师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1日
附件:
1、申请培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2、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3、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
4、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个人信息表
5、申请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议意见书
6、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高层次人才专用)
7、硕士研究生导师调整学科申请表
8、博士研究生导师调整学科申请表
9、研究生导师兼任多学科申请表
10、11、12、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结果汇总表
13、14、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结果汇总表
15、研究生指导教师调整学科汇总表
16、研究生指导教师兼任多学科遴选结果汇总表
17、北京邮电大学各院支撑学科(领域)情况表
18、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19、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