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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1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北京地区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博士研究生在校的最长年限为8年,硕士研究生在校的最长年限为5年。(如2019年7月学习时间即将超期的学生为2011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和2014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
请即将超期的研究生于2019年6月中旬之前完成答辩(具体时间见2019年6月电子注册通知)。逾期将按照《北京邮电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不再保留学籍,按退学处理。
附件:2019年学习时间即将超期学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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