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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18年度各类研究生学科竞赛奖励的通知

时间:2018-11-27        作者:研究生院实践管理办公室        点击数:

为鼓励广大教师和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研究生竞赛,根据《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资助和奖励实施办法》(校研发[2016]13号,见附件1),现启动2018年度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8年以来,在我校认定的研究生学科竞赛活动(见附件4)中获得等级奖的参赛队伍(国家级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省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奖励项目

(一)资金奖励

1、奖励标准

(1)对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参赛团队,奖励参赛学生团队4000元、2500元和1000元,奖励竞赛导师(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4000元、1500元和1000元;

(2)对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参赛团队,分别奖励参赛学生团队2500元、1000元,奖励竞赛导师(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1500元、1000元。

2、奖励原则

(1)同一作品在当年度不同赛事中获奖,按所获最高奖金奖励,且不可累加;

(2)同一申请人每年奖励次数上限为两次。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奖励

1、奖励标准

(1)对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参赛作品,分别奖励其竞赛导师(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或学业导师(参赛学生的学业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4个、2个和2个。

(2)对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参赛作品,奖励其竞赛导师(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或学业导师(参赛学生的学业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2个。

2、奖励原则

(1)同一部作品在不同竞赛中获奖,按所获最高奖项认定,且不可累加;

(2)每个学院(研究院)获得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奖励累计不超过10个;

(3)若竞赛导师和学业导师分属不同学院(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奖励名额各按50%下拨。

三、申请程序

(一)资金奖励

申请人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作品奖励申请表》(附件2),经所在学院(研究院)审核后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定后,按学校财务规定发放。

(二)招生名额奖励

各学院(研究院)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硕士招生名额奖励申请表》(附件3),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后,报送至研究生院进行认定。

以上材料请于2018年12月10日下班前交至研究生院实践管理办公室(教1楼421);逾期未办理的,一律不再补办。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奖励的参赛学生和竞赛导师,其姓名应在获奖证书中体现;证书中没有注明的,一律不给予奖励。

2、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参赛队伍,研究生院不再重复给予奖励。

3、申请奖励的参赛队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取奖励支持;如出现上述情况,一经查实,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4、未尽事项,请与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2283527。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1: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资助和奖励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资金奖励申请表.docx

附件3: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奖励申请表.docx

附件4:2018年学科竞赛目录(参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