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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研究生申请修改培养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7-11-28        作者:培养办        点击数:

部分研究生在执行培养计划过程中存在与原计划偏差的现象,为了使研究生能更好统筹课程学习与科研工作,使之紧密结合。现开放修改培养计划申请。

一、申请范围

二年级及以上的研究生(博士、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二、申请方式和流程

申请方式:通过研究生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下简称“系统”)申请修改培养计划。研究生仅需在系统中走电子流程即可。

申请流程:研究生系统申请-->导师审批-->学院审核。

注1:如若研究生仅需要修改方案外的非学位课,不需提交修改培养计划申请。

注2:以下均计算为一门次:修改一门次(删除一门同时增加一门)、增加一门、删除一门。

三、起止时间和具体工作

1、 研究生申请、导师审核的起止时间为:即日——12月10日。在此期间,导师如果审批通过研究生申请,研究生将不得修改。如果研究生有特殊情况需要再次修改,请联系本人导师撤回审批操作。

2、 学院审批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2月17日。学院拥有培养计划修改申请的最终审批权。学院应审批系统中2016年12月10日——2017年12月10日期间研究生提交的符合要求的,且导师审批通过的申请。

3、 研究生院统一更新培养计划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12月22日。研究生院统一更新:符合要求,且导师审批通过、学院审批通过的申请。研究生统一更新的培养计划数据后,即视为完成整个培养计划修改的流程,更新数据同时体现在研究生本人的培养计划中。

4、 研究生查询更新后培养计划数据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后

四、特殊说明

1、 修改后的培养计划必须符合研究生本人专业培养方案和基本要求。

2、 已经获得成绩(包括0分成绩)的学位课,不得申请从培养计划中“删除”的操作。

3、 同一个研究生提交两份及两份以上申请(包括空白申请)的,一律不予审批。

五、系统菜单介绍

1、 研究生申请菜单:培养-->培养管理-->培养计划修改申请

2、 导师审批菜单:导师-->学生培养指导-->计划修改申请审核

导师必须在“导师审核”项目下选择以下三项之一:

“通过”——表示通过研究生申请

“未过”——表示不通过研究生申请,退回重填

“未知”——暂缓审批

如果仅在导师意见栏目填写文字“通过”不被系统认可为导师审核通过

3、 学院审批菜单:培养-->修改计划申请-->院系审核计划申请

六、咨询方式

博士、学术型以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有疑问可以咨询本人所在学院、研究院或者研究生院培养办。

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环节的重要学习的依据之一,导师、研究生均应严肃制定,认真执行,谨慎修改。所有制定、修改记录都将作为培养过程的一部分,在系统中长期备案保存。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