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关于启动资助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学习交流的通知
研究生院自今年4月17日颁布实施“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专项”以来,受到了我校博士生的广泛关注。根据学生反映的问题和调研其他高校的结果,研究生院修订了《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实施细则(2017年5月16日修订)》(后附)。新修订细则中,提高了生活补贴资助期限,由1个月调增至3个月。为做好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可随时提交申请材料(办公时间)。
二、资助费用
资助费用包括一次性国际往返机票、生活补贴和在国(境)外期间的保险费用。国际往返机票实报实销,原则上国际机票应在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预定;生活补贴资助上限为3个月,资助标准参考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后附)。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项目申请表》(后附);
2、邀请函(中英文,国内外导师签字,应注明费用来源);
3、邀请单位和邀请人的情况介绍(中文,校内导师签字,不超过800字);
4、研究内容的详细介绍(中文,校内导师签字,应包括本人参与工作内容、项目整体进展和已有研究成果等,不超过1500字);
5、学习交流日程安排(中英文,校内和校外导师签字,以周或天为单位);
6、校(院)际合作协议复印件或中外导师间合作协议(导师间合作协议模板可联系研究生院咨询);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托福85、雅思6.0、CET6 470分等以上的英语成绩证明或者在国际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的英文论文(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8.学生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表(见附件);签字版的邀请单位、邀请人情况介绍、中英文学习交流日程安排、中英文邀请函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博士短期交流信息公示+姓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iuna3527@bupt.edu.cn。
注:提交材料时请使用双面打印。
四、提交申请方式
纸版材料请交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教一楼421房间),联系人:刘娜老师,联系电话:62283527。
五、批复结果
研究生院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学生批复结果,相关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出国(境)手续。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16日
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实施细则(2017年5月修订).pdf
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申请表.docx
CSC最新资助标准.pdf
美国地区划分及补助标准.pdf
学生因公出国(境)信息公示--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