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评选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实施意见》(2015年修订),2016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对获奖的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给予奖励。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1、范围:本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2015年9月以后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比例:各学院(研究院)推荐比例不超过2012级博士生人数的5%,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研究院)
| 2012级博士生人数
| 推荐名额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104
| 5
|
计算机学院
| 46
| 2
|
电子工程学院
| 29
| 1
|
自动化学院
| 15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32
| 2
|
理学院
| 9
| 1
|
信息光电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 34
| 2
|
网络技术研究院
| 46
| 2
|
软件学院
| 3
| 1
|
合计
| 318
| 17
|
三、参评要求
1、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
2、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且论文成果能对学科推动、技术进步、经济建设、国家安全等方面产生影响或做出贡献。
3、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内容翔实、推理严密。
4、学位论文评审成绩平均为85分及以上,答辩成绩为优或优-。
5、工学、军事学门类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以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第一作者须为其导师)在相应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至少发表(含在线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SCI刊源论文,在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的A类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可等同于SCI收录的刊源论文。
管理学门类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以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第一作者须为其导师)在相应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至少发表(含在线发表)3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被EI、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在SSCI、SCI收录刊源发表论文1篇等同于2篇EI、CSSCI收录期刊论文。
6、涉密论文不能参加评选。
四、组织实施
1、个人自荐和导师推荐:论文作者向导师自荐,由导师根据评阅意见和答辩决议进行推荐,论文作者填写推荐表,并将推荐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研究院)。
2、学院(研究院)选荐:各学院(研究院)分学位委员会参照上述评选原则、范围、比例和要求,对导师推荐研究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公开评定,确定本单位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人选。确定的人选应满足参评要求,宁缺毋滥。
推荐名单及成果材料需同时在各学院(研究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请复议。
各学院(研究院)的推荐名单等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6月23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纸质版需填写学院意见,电子版发至蔡老师邮箱。
3、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将组织校内有关专家对各学院(研究院)推荐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入选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领导审批,评审结果向全校公布。
五、表彰奖励
被评为“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将在博士学位授予仪式上进行表彰,并按照《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与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六、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提交给所在学院(研究院)的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表:《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
填写申请表中成果时,只列选符合参评要求的文章,及最能体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成果。
(2)、《申请人成果清单》(附件3),含:已发表学术论文、已出版专著、科研获奖、已授权专利。
所有成果均要求署名单位为北京邮电大学。
(3)、《申请人成果清单》中所列成果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
图书馆出具的SCI、SSCI、EI等检索证明(同一篇论文不要重复检索)或刊源证明,影响因子证明;学术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本人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等;
申报材料(1)和(2)需提交电子与纸质版,(3)可以只有纸质版
2、学院报送研究生院的推荐材料包括: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院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1)
(2)、《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3)、《申请人成果清单》
(4)、《申请人成果清单》中所列成果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1)(2)和(3)需提交电子与纸质版,(4)可以只有纸质版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7日
附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院评选结果汇总.xls
2、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doc
3、申请人成果清单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