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16年春季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补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以下简称电子注册)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现将我校2016年3月电子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6年3月电子注册的范围
2016年1月20日学历电子注册后至2016年3月15日之间完成答辩并经学院、研究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学历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电子注册工作流程
1、各学院、研究院于2016年3月21日下班前将本院参加本次电子注册的学历硕士、博士生名单按照要求格式(即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名单,去除留学生、单证生。文件格式见附件)上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发至邮箱changjie@bupt.edu.cn;纸板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1-423)。
2、研究生院统一进行电子注册,通过电子注册后方可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问题。
3、未能参加本次注册的学生,将于2016年6月后注册。具体注册时间将届时通知。
请各学院、研究院及研究生严格按照以上安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以保证2016年3月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学院名称-201603毕业电子注册名单.xls
研究生院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