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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通知

时间:2016-03-29        作者:        点击数:

2016年3月29日,北京邮电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学位评定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授予秦军等27位同学博士学位的决议。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授予刘敏等1573位同学硕士学位、授予孙春晓等827位同学专业硕士学位(全日制)、授予李伯欣等363位同学专业硕士学位(在职)的决议。

(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名单见附件)

获得博士学位的同学可于2016年4月1日起,持身份证到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教一楼430室)领取博士学位证书。若委托他人代领学位证书,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交委托书(需有委托人亲笔签名)、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前来领取。

2016年3月29日授予学位学生名单.xlsx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