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评选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实施意见》(2014年10月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2015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对获奖的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给予奖励。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1、范围:本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2014年9月以后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2、比例:各学院(研究院)推荐比例不超过2012级博士生人数的5%,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研究院)
| 2012级博士生人数
| 推荐名额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104
| 5
|
计算机学院
| 46
| 2
|
电子工程学院
| 29
| 1
|
自动化学院
| 15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32
| 2
|
理学院
| 9
| 1
|
信息光电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 34
| 2
|
网络技术研究院
| 46
| 2
|
软件学院
| 3
| 1
|
合计
| 318
| 17
|
三、参评要求
1、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
2、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且论文成果能对学科推动、技术进步、经济建设、国家安全等方面产生影响或做出贡献。
3、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内容翔实、推理严密。
4、学位论文评审成绩平均为85分以上,答辩成绩为优或优-。
5、 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被SCI、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管理学门类的参评者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3篇与学位论文有关、被EI、CSSCI收录的高水平期刊论文。
6、涉密论文不能参加评选。
四、组织实施
1、导师推荐:由导师根据评阅意见和答辩决议进行推荐,论文作者填写申请表,并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研究院)。
2、学院(研究院)选荐:各学院(研究院)分学位委员会参照上述评选原则、范围、比例和要求,对导师推荐研究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公开评定,确定本单位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推荐人选。确定的人选应满足参评要求,宁缺毋滥。
推荐名单及成果需同时在各学院(研究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请复议。
各学院(研究院)的推荐名单等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6月24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纸质版需填写学院意见,电子版发至蔡老师邮箱。
3、学校评审:研究生院将组织校内有关专家对各学院(研究院)推荐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投票表决产生入选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领导审批,评审结果向全校公布。
五、表彰奖励
被评为“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将在博士学位授予仪式上进行表彰,并按照《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与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六、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提交给所在学院(研究院)的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表:《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
填写申请表中成果时,只列选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文章及体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成果。
(2)、《申请人成果清单》(附件3),含:学术论文发表、专著出版、科研获奖、专利授权。
所有成果均要求署名单位为北京邮电大学。
(3)、《申请人成果清单》中所列成果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
图书馆出具的SCI、SSCI、EI等检索证明(同一篇论文不要重复检索)或刊源证明,影响因子证明;学术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本人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等;
申报材料(1)和(2)需提交电子与纸质版,(3)可以只有纸质版
2、学院报送研究生院的推荐材料包括: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院评选结果汇总表》
(2)、《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3)、《申请人成果清单》
(4)、《申请人成果清单》中所列成果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1)(2)和(3)需提交电子与纸质版,(4)可以只有纸质版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3日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院评选结果汇总.xls
2、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doc
3、申请人成果清单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