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详见附件)文件精神,以及研究生院近期开展的相关学院调研工作,现正式开展我校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1.学院报申报意向。相关学院认真学习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完成《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中的第三项《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2.研究生院组织召开专家委员会初步论证,选定我校拟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并上报校务会确定。
3.经校务会确定的相关申报点所在学院进一步完成授权点论证报告、培养方案、简况表等申报材料,并成立由学校专家、校外专家和行(企)业专家组成的联合专家组对上述材料进行论证和评审,在此基础上最终完成《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等上报材料。
4.学校评审。学校将采取申报学科汇报、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票决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内网上公示7天后上报。
二、时间安排
相关学院/研究院需在12月23日前将《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纸质版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zh@bupt.edu.cn,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李中华,62283527。
学位[2013]37号: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