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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5-13        作者: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点击数:

为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2013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2012年4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在我校获得学位的学术型硕士及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

三、评选条件

1、参评的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理论研究或工程技术上有新的见解,其研究成果应在学术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应具有工程应用价值,可产生或具潜在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参评的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本人招生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或相当水平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3、参评的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作者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本人招生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或相当水平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2)、拥有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已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国内外标准提案, 且成果署名排第一位(导师不计入在内);(3)、作为核心人员成功研制、研发了与学位论文成果相关的仪器、仪表、软件等;(4)、学位论文相关研究在向社会推广中取得了应用性成果;(5)获得过校内外奖励。

4、参评的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道德,格式规范。

5、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及论文答辩成绩均为优等(含优—)。

6、保密论文不能参评。

四、推荐办法

1、参加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可以由作者本人申请参评,也可由指导教师或其他人员推荐参评。申请者(或推荐者)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研究院)。

2、各学院(研究院)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的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初评,并将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同时报送初评通过者的申报材料。学院(研究院)初评通过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一般不超过该学院(研究院)授予硕士学位人数的2%,各学院(研究院)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授予学位数

(2012/04—2013/03)

初选名额

学术型硕士

全日制工程硕士

学术型硕士

全日制工程硕士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513

177

10

4

计算机学院

297

114

6

2

电子工程学院

143

87

3

2

自动化学院

80

38

2

1

经济管理学院

146

0

3

0

理学院

37

0

1

0

网络教育学院

23

0

1

0

人文学院

30

0

1

0

软件学院

23

0

1

0

信息光电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116

41

2

1

网络技术研究院

275

56

6

1

马克思教学与研究中心

13

0

1

0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30

0

1

0

公共管理学院

23

0

1

0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1、申报材料包括:

(1)《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院初选汇总表》(附件1)(学院填写)

(2)初评通过者的相关材料:

学术型硕士:

①《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

填写申请表中成果列表时,应注意选择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本人招生导师)外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或是最能体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相关成果。

②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详细摘要

③成果清单,含:已发表学术论文(如被检索,请标注检索号)、已出版专著、科研获奖、已授权专利

④成果清单中所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学术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用彩色荧光笔标出本人论文)、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的复印件;SCI、EI检索证明(不能重复检索)等。

⑤《作者简况表》、《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

全日制工程硕士:

①《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4)

②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详细摘要

③成果清单

④成果清单中所列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学术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用彩色荧光笔标出本人论文)、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的复印件;合作单位开具的应用性成果证明等。

⑤《作者简况表(工程硕士)》、《指导教师简况表(工程硕士)》(附件5)

2、学院初评结果汇总表一份及初评通过者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务必于2013年5月31日下午5点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教一楼430),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dh79118@bupt.edu.cn ,联系电话:3510,联系人:胡老师。

六、评选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组织校内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意见评选出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

从公布之日起,公示期15天,如发现有抄袭、做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对被评为“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每篇论文奖励作者现金2000元,奖励指导教师研究生业务指导费6000元。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5月13日

北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院初选汇总表.doc

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doc

硕士作者-指导教师简况表.doc

北邮优秀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doc

硕士作者-指导教师简况表(工程硕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