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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9月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2-10-09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办法》,研究生院研究决定2012年9月对以下学生出国参加学术会议进行资助(名单见表1);批准金额上限为:亚洲内(中国大陆外)国家和地区6000,亚洲外国家和地区12000

获得资助的同学参会后须撰写出国参会的总结报告并在校内做一次包括学术会议动态和本人的学术会议论文的学术报告。并在回校后一个月内将出国参会的总结报告和国外参会情景照片及校内学术报告照片(或ppt)的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存档。

一、报销需准备材料(请仔细阅读,并将材料全部整理齐全后上交):

1、邀请函及邀请函的简单翻译;

2、本人在国外期间内某日的汇率单(在中国银行网站上查询并打印)并标记出自己所选择的汇率;

3、报销清单:

(1)在报销清单的“内容”部分将支出项目分类写好,如是外汇需用所选择汇率转换成人民币(需用“外汇×汇率=人民币”的形式);

(2)在“经办人”处由学生本人签字;

(3)在“金额”处写好总金额;

(4)报销清单其他部分请保持空白不要填写。

4、国际处网站下载并开具的“出国经费证明”(须于国际处网站下载新版表格;经费证明金额及经费卡号部分保持空白)及“经费预算表”(于国际处开具);

5、各相关发票(报销机票需带登机牌及电子行程单;较小的发票及登机牌为避免丢失须粘贴在半张A4纸大小的纸张上,较大的发票如机票等则无需粘贴);

6、研究生院不予以报销伙食费、公杂费等费用,只报销路费及住宿费;

7、学生学号与本校邮政存折帐号(本校与学号绑定的存折)。

二、报销流程:

1、将出国参会的总结报告和国外参会情景照片及校内学术报告照片(或ppt)的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邮至changjie@bupt.edu.cn);

2、将报销材料全部整理齐全后于每月1号~10号上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教1楼423),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如遇假期可往后顺延);

3、材料审批合格后将发放短信或邮件通知,收到通知后于研究生院取回报销材料并进行下一步报销流程;

4、回校后应尽快(须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若会议时间在11月10日~12月31日之间由于财务封账而未来得及于当年报销的票据可于来年2月、3月开账时继续报销,过期将不可报销。

表1 2012年9月资助研究生出国参会审批结果

研究生院

2012.10

2012年9月资助研究生出国参会审批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