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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制定培养计划和网上选课须知

时间:2012-08-31        作者: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点击数:

一、起止时间:

  1. 网上制定培养计划起始时间为:2012年8月30日(周四)0:00;

  2. 网上选课起始时间为:2012年9月3日 (周一)0:00;

  3. 网上制定培养计划和网上选课同时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1日 (周二)24:00。

二、首次登陆系统注意事项:

  1. 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rs.bupt.edu.cn(校内教育网、校外公网使用统一网址登录)

  2.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是研究生在校期间提交个人资料、制定培养计划、网上选课、查询课表、查询成绩、接收各类通知公告等的信息系统,其网址为:http://yjxt.grs.bupt.cn(校内教育网)

  3. 学生也可以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左方图片下方“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为“系统”)进入系统。

  4. 研究生登陆系统时,请使用IE浏览器,类别请选择“学生”,初始用户名为十位学号,密码为八位生日。第一次登录时,需要安装插件,如无法进入系统,请仔细看“帮助”,并按相关指示操作。

三、核对本人基本信息:

  1. 进入菜单“其他”->“个人基本信息管理”,核对本人基本信息,修改个人密码;

  2. 请学生尽量完善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email和个人联系电话。

email可以在忘记系统密码的时候自动找回,个人联系电话可以方便研究生管理部门在需要的时候能及时联系到您本人。

四、网上选课注意事项:

  1.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MBA、工程管理硕士和软件工程专业学位硕士)全部通过网上选课方式选课,必须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网上选课方式选修研究生课程,否则选课无效。

  2. 学生需在导师指导下网上选课;

  3. 网上选课每门课程均有选课容量限制,先到先得;

  4. “基础英语”课时为54学时。其中,听力占36学时(每周2课时,共18周),写译占18学时(每周1课时,共18周)。学生选课时,必须同时选择“听说”和“写译”两部分。最后英语成绩以录入至“听说”班级的成绩为准,并给予相应学分。政治理论课包括“自然辩证法概论”(18学时,每周1课时,共18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每周2课时,共18周)。

  5. 学术与职业素养类课程包括:多目标决策、管理研究方法论、经济博弈论、软件开发项目管理、商业伦理学、通信网规划理论、通信业发展与竞争力、电信传播学、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和网络时代的民商法问题研究,共计10门。学生需从以上课程中至少选一门,作为必修环节。

  6. 全日制工程硕士课程学习阶段一般为半年,建议学生在第一学期把课程阶段所需学分修够。

  7.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后,通过菜单“培养”->“课务管理->“课程网上选课管理”,选择相应学期后,可以进行网上选课操作。网上选课完成后,学生需要从系统内导出选课单并打印,经导师签字后方为有效,并由班长统一收齐送交所在学院教务部门。

  8. 学生随时可以进入系统查询本人的选课情况。网上选课截止时间后,请学生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培养”->“课务信息管理”->“选课结果信息查询”,确认本学期的选课结果。

  9. 网上选课时间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如果学生发现需要调整选课,请务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合并原选课,经导师签字后,送交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超出此时间段的选课调整,研究生院概不受理。

  10. 所有进入学生选课单的课程,都会给出成绩。同时,如果没有选课的课程,不认可其成绩和学分。学生可以在每学期开课后的规定时间内(一般约为一周半)进入系统,进行选课操作。

  11. 如果同一门课程,某学生选课两次,以最近一次的选课成绩为准,而不是以最高的一次成绩为准。请学生谨慎选课。

五、培养计划制定注意事项:

  1. 培养计划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综合根据本人专业相对应的培养方案和每学期课表,制定本人在学习阶段需要完成课程和学分的计划表。

  2. 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学分为固定不可更改的,但是课程对应的学期为预计开课学期,可能与实际开课情况不符。实际开课情况以每学期研究生院的研究生课表为准。学生应当仔细阅读每学期的研究生课表,并把本学期需要上课的课程纳入自己的选课单并提交。

  3. 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计划分成“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其中“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两部分是必须修完。

  4. 培养计划中“非学位课”部分,如果因为课程停开、本人培养计划课程上课时间之间冲突等客观原因,致使无法修毕,允许用其他非学位课替代。出现这种情况时,学生无需修改培养计划,但是需要在选课的时候,把替代课程放入选课单,否则无法认可相应学分。

  5. 培养计划制定完毕后,如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修改。

六、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的办公室位于教一楼423室。联系电话:62283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