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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2年提醒我校即将超期研究生注意学习年限的通知

时间:2012-01-09        作者:        点击数:

关于2012年提醒我校即将超期研究生注意学习年限的通知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博士研究生在校的最长年限为8年,硕士研究生在校的最长年限为5年。所以请我校2004级的博士研究生和2007级的硕士研究生,务必于2012年6月中旬之前完成答辩,否则不再保留其学籍。

请各学院、导师、学生本人注意安排好论文工作。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