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09级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阶段报告的通知

时间:2011-11-10        作者: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点击数:

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研究生应该在第五学期完成学位论文阶段报告,2009级博士、硕士(在职专业学位硕士、软件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除外)应按要求尽快将阶段报告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硕士研究生必须于12月15日前提交阶段报告;

2、博士研究生必须于本学期结束前提交阶段报告;

如研究生不能按时完成阶段报告工作,须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交书面说明(格式见附件),并请导师签字,其申请论文评阅及答辩的时间将向后顺延。

特别说明:

1、准备于2012年申请答辩的2009级以前所有博士研究生,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尽快提交阶段报告。

2、所有提交阶段报告的研究生还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研究生:

a:《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成绩登记表》或社会实践报告;

b:《研究生前沿课题讲座听课情况表》和覆盖10次讲座的前沿综述;

2)博士研究生:

a:《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成绩登记表》;

b:《研究生前沿课题讲座听课情况表》和覆盖10次讲座的前沿综述。

申请免教学实践的学生,需提交有关证明。

请各学院、研究院教务员,将上述材料收齐后,认真审核各环节的完成情况,如表格填写是否完整、签字是否齐全、报告字数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后填写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并按照学生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好。

博士研究生的材料,各学院(研究院)需附上学生已交材料清单,于2012年02月17日前,送交到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教一楼430室),清单电子版发往(boshi@bupt.edu.cn

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2011年11月10日

延期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