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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术型研究生网上制定培养计划和选课须知

时间:2011-07-15        作者:培养办        点击数:

网上制定培养计划和选课须知

一、 起止时间:

1) 网上制定培养计划起始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周四)0:00;

2) 网上选课起止时间为:2011年8月29日 (周一)0:00;

3) 网上制定培养计划和网上选课同时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6日 (周二)24:00。

二、 首次登陆系统注意事项:

1) 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www.grs.bupt.cn(校内教育网 )和http://grs.bupt.edu.cn(校外公网)

2)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是研究生在校期间提交个人资料、制定培养计划、网上选课、查询课表、查询成绩、接收各类通知公告等的信息系统,其网址为:http://yjxt.grs.bupt.cn(校内教育网)

3) 学生也可以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左方图片下方“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为“系统”)进入系统。

4) 研究生登陆系统时,请使用IE浏览器,类别请选择“学生”,初始用户名为六位学号,密码为八位生日。第一次登录时,需要按照插件,如无法进入系统,请仔细看“帮助”,并按相关指示操作。

三、 核对本人基本信息:

1) 进入菜单“其他”->“个人基本信息管理”,核对本人基本信息,修改个人密码;

2) 请学生尽量完善系统中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email和个人联系电话。

3) email可以在忘记系统密码的时候自动找回,个人联系电话可以方便研究生管理部门在需要的时候能及时联系到您本人。

四、网上选课注意事项:

1) 所有需要选修学术型研究生课程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硕士、博士)、进修生、同等学力研究生、全日制工程硕士等)全部通过网上选课方式选课,必须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网上选课方式选修研究生课程,否则选课无效。唯一不需要网上选课的是体育课中的“体育舞蹈”,具体选课事宜请咨询体育部。

2) 学生需在导师指导下网上选课;

3) 网上选课每门课程均有选课容量限制,先到先得;

4) 每学生每学期最多选择20学分课程(注:行政保研学生每学期选课学分限制另行规定);

5)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系统后,通过菜单“培养”->“课务管理->“课程网上选课管理”,选择相应学期后,可以进行网上选课操作。网上选课完成后,学生需要打印选课单,经导师签字后方为有效,并由班长统一收齐送交所在学院教务部门。

6) 学生随时可以进入系统查询本人的选课情况。网上选课截止时间后,请学生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培养”->“课务信息管理”->“选课结果信息查询”,确认本学期的选课结果。

7) 网上选课时间截止后两个工作日内,如果学生发现需要调整选课,请务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合并原选课,经导师签字后,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超出此时间段的选课调整,研究生院概不受理。

8) 所有进入学生选课单的课程,都会给出成绩。同时,如果没有选课的课程,不认可其成绩和学分。学生可以在每学期开课后的规定时间内(一般约为一周半)进入系统,进行选课操作。

9) 如果同一门课程,某学生选课两次,以最近一次的选课成绩为准,而不是以最高的一次成绩为准。请学生谨慎选课。

五、 培养计划制定注意事项:

1) 培养计划是学生在导师指导下,综合根据本人专业相对应的培养方案和每学期课表,制定本人在学习阶段需要完成课程和学分的计划表。

2) 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学分为固定不可更改的,但是课程对应的学期为预计开课学期,可能与实际开课情况不符。实际开课情况以每学期研究生院的研究生课表为准。学生应当仔细阅读每学期的研究生课表,并把本学期需要上课的课程纳入自己的选课单并提交。

3) 培养计划分成“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其中“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两部分是必须修完。

4) 培养计划中“非学位课”部分,如果因为课程停开、本人培养计划课程上课时间之间冲突等客观原因,致使无法修毕,允许用其他非学位课替代(注:人文艺术类课程必须用人文艺术类课程替代)。出现这种情况时,学生无需修改培养计划,但是需要在选课的时候,把替代课程放入选课单,否则无法认可相应学分。

5) 培养计划制定完毕后,如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修改。

六、 硕博连读学生的特殊情况:

1) 本人相对应的硕士成绩已经转入博士学号下。学生可以随时查询。

2) 培养计划是审核学位的依据之一,请慎重对待。

3) 制定入博士培养计划的课程,硕博连读学生如果在硕士阶段已经修毕且获得成绩,可以在博士阶段不选课。但是如果学生重新选课,视作学生重修该课程,该课程成绩以最近一次选修时成绩为最终成绩。

4) 硕博连读学生,在申请答辩前,需要同时审核其硕士培养计划和博士培养计划。其中所有学位课和必修环节部分必须修毕且获得相应学分,且硕士学位课和博士学位课不得重合。其中非学位课部分,在满足硕博连读学生总学分要求下,可以允许硕士和博士共用。此外,如果学科培养方案要求学生选修人文艺术类课程,学生也应当完成。

七、 研究生院培养办的办公地点是:教一楼423室;邮箱是:yjsy@bupt.edu.cn。

八、 对于大部分学生询问或者关心的问题,研究生院培养办会集中答复在北邮人论坛的“研究生院”版面。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