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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研究生上交阶段报告、开题报告的通知

时间:2011-02-28        作者: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 2008级博士生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阶段报告,2009级博士生、硕士生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8级、2009级博士生

每位同学的开题或阶段报告,包括表格和书面报告两部分,要求表格部分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齐全,书面报告部分8000-10000字。

2008级博士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教学实践成绩登记表》;

2.《研究生前沿课题讲座听课情况表》和覆盖10次讲座的前沿综述。

申请免教学实践的学生,需提交有关证明。

所有准备2011年7月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请对照培养方案检查自己的应修学分数(包括学位课和必修环节)是否符合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教务员,将上述材料收齐后,认真审核各环节的完成情况,如表格填写是否完整、签字是否齐全、报告字数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后填写学院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并按照学生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好,附上学生已交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于2011年3月11日前,送交到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教一楼430室),清单电子版发往(boshi@bupt.edu.cn)。

二、2009级硕士生

每位同学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书面报告并填写《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上学期未及时提交的硕士生,请将开题报告尽快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院的教务部门。

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2011.2.28

开题格式.xls 中期格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