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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2年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的通知

时间:2021-11-18        作者:        点击数:

为支持博士生进一步了解本学科领域前沿和发展动态,拓宽研究生国际化视野,增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学校设立了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项目。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支持研究生赴国(境)外学术交流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1. 申请者一般应已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2. 拟留学单位为本人所在学科国外一流或知名的大学(学术机构),一般应已和我校签订了合作协议,或本人导师与拟留学单位已有良好的合作研究基础。

  3. 国外导师(邀请人)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其他同等职位。

  4. 本人已实质性地参与了相关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且该研究和申请人的研究方向及学位论文相关。

  5. 优先支持非华裔国外合作导师邀请的博士研究生。

二、出访时间

学习交流时长为3至6个月,原则上应于2022年11月19日前回国。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1. 国外高校(科研机构)邀请函(应注明费用来源)。

  2. 邀请单位和邀请人的情况介绍(不超过800字)。

  3. 研究内容的详细介绍(包括本人参与工作内容、项目整体进展和已有研究成果等,不超过1500字)。

  4. 学术交流日程安排(以周为单位)。

  5. 校(院)际合作协议复印件或中外导师间合作协议。

  6.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托福85、雅思6.0、CET6 470分等以上的英语成绩证明或者在国际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的英文论文(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

(二)以上申请材料经导师、辅导员和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12月17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资助管理

  1. 资助费用包括一次性国际往返机票、生活补贴和在外期间的保险费用。国际往返机票和保险费用均为实报实销。生活补贴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执行。保险费用和生活补贴的资助上限为6个月

  2. 申请人国际学术交流结束返校后,应在校内做一次公开学术报告并向研究生院提交学习总结报告,完成后方可提交报销材料。以上工作应在一个月内办结。

  3. 受本项目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以北京邮电大学名义或双方联合名义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申请人所有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项目资助”。

五、其他

1.获得资助的博士生,在出访前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学校视国内外疫情情况,决定是否正常派出。

2.本通知未列事项,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3.联系方式:李老师,62283509-803,教一楼423室。

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资助申请表

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