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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9年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的通知

时间:2018-11-19        作者:专业学位办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9年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我校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学校组织开展2019年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2019年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分为A级和T级,要求如下:

(一)须有明确应用场景的创意设计类或应用实践类的项目,不接受纯理论和技术研究的项目。

(二)项目范围主要包括5G研发与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芯片设计、智慧城市、信息网络安全、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专业学位案例建设、虚拟现实、区块链等方面。

(三)申请项目应为我校研究生在我校导师指导下完成的原创性作品,不涉及知识产权争议纠纷;同时,应能充分体现研究生学习阶段掌握的先进理念、方法或技能,注意与本科生的区别。

(四)申请项目要突出创新,鼓励创业与创新紧密结合,不仅应在创意、思路、想法等方面新颖,还应具有良好的可实现性和市场前景。

(五)T类项目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国家“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发展的技术或产业,项目范围仅限包括5G研发与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芯片设计、智慧城市、信息网络安全、机器人、大数据和云计算。

2、具备冲击国家创新创业大赛奖项或获得创投资金支持的潜力。

3、前期已经取得了一定建设基础或已经开始创业。

(六)满足以下条件的优先获得T类支持:

1、获得2018年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各主题赛事全国总决赛三等奖及以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北京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省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

2、获得我校2018年研究生创新创业成果展一等奖。

3、我校2018年研究生创新创业立项项目。

二、项目类别

按照不同行业/领域的应用(研究)分为九大类:教育文化类、医疗健康类、生活服务类、房产家居类、数字娱乐类、交通物流类、商务金融类、公益事业类和其他类。申请学生须选择1个类别;如涉及多少类别,请根据项目创新的侧重点选择唯一类别。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读研究生,且一般为硕士二年级及以下或博士三年级及以下的学生。团队人员结构合理,有利于稳定持续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不得出现代申请、代负责等行为。

3、项目负责人应征得本人学业导师同意,且学业导师愿意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指导、场地和设备等必要帮助,支持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4、团队人数一般为3至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鼓励跨学科/专业组队,鼓励吸纳本科生参与项目建设(数量不超过团队人数一半)。

5、每名研究生只能担任1个项目的负责人,每名学生参与的项目不超过两项(参与的T类项目只能有1项)。

6、每个项目须有1名项目指导教师,且最多不超过两名。

(二)申请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北京邮电大学2019年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以下称申请表)交所在学院/研究院。

2、各学院/研究院从新颖性、可实现性、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初审,初审方式自定。

3、各学院/研究院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发至libo@bupt.edu.cn、纸质版交至教1楼421。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纸质版)和《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

4、各学院/研究院推荐立项的A类项目数量不限、T类项目数量见附件3。

5、学校组织开展终审,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对立项项目给予建设资金支持。对于申请T类、但未获批的项目,直接按照A类项目给予支持。

四、项目管理

1、A类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研究院统一管理,T类项目由学校统一管理。

2、A类项目建设经费标准暂定为5000元/项,学校将经费划拨至负责人所在相关学院/研究院,划拨方式另行通知;T类项目建设经费标准暂定为3万/项,由学校统筹管理。

3、项目建设为期10个月,自2019年1月至10月。

4、中期检查时间暂定为2019年6月底,采用“末尾淘汰”的方式确定继续支持的项目

5、结题验收时间为2019年第四届研究生创新创业成果展期间(暂定10月份)

6、对在验收中获得较好成效的A类项目,如后期仍有建设需求,将优先获得2020年T类项目经费支持。

五、其他

1、立项项目应积极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其他相关的国家级研究生学科竞赛,学校按照《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资助和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对获奖人员予以奖励。

2、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差旅费、设备费、材料费、学生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费用,不得分摊学院/研究院公用支出,各类经费支出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项目负责人应主动申请参加学校举办的研究生创新创业成果展。

4、学校近期将组织召开项目申请培训会,敬请关注。

5、联系电话:62283527,联系人:李老师,办公地点:教1楼421室。

/upload/file/201811/附件1:立项申请表.docx

/upload/file/201811/附件2:学院(研究院)立项推荐汇总表.xlsx

/upload/file/201811/附件3:学院(研究院)推荐数量统计表.docx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