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评选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实施意见》(2014年10月30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2015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对获奖的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给予奖励。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
二、评选范围及比例
1、范围:本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范围为2014年4月至2015年3月在我校获得学位的学术型硕士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论文。
2、比例:各学院(研究院)评选比例不超过预计授予学位人数的1%,评选限定名额如下:
学院
| 限定名额
|
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 5
| 2
|
计算机学院
| 3
| 1
|
电子工程学院
| 2
| 1
|
自动化学院
| 1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2
|
理学院
| 2
| 0
|
教育技术研究所
| 1
| 0
|
人文学院
| 1
| 0
|
软件学院
| 1
| 0
|
信息光电子学与光通信研究院
| 2
| 1
|
网络技术研究院
| 2
| 1
|
数字媒体与设计艺术学院
| 1
| 0
|
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教学与研究中心
| 1
| 0
|
合计
| 24
| 9
|
三、参评要求
1、学位论文在其研究领域具有突出的创新性工作成果,或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应用前景。
2、工学、理学、军事学门类的参评论文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被SC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至少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被EI收录的期刊论文。
管理学等其他门类的参评论文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被SSCI、CSSCI、EI收录的期刊论文,或至少有1个与学位论文有关的作品获省市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
专业学位硕士至少有1个发明专利,或至少有1个向国内外标准组织或政府机构提交的提案或建议,或至少有1个相关专业领域的发表作品。
3、学位论文评审成绩平均为90分及以上,答辩成绩为优或优-。
4、保密论文不能参评。
四、组织实施
1、导师推荐:由导师根据评阅意见和答辩决议进行推荐,论文作者填写推荐表,并将推荐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研究院)。
2、学院评选:各学院(研究院)分学位委员会参照上述评选原则、范围和参评要求,对导师推荐研究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公开评定,确定本单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人选。确定的人选应满足参评要求,宁缺毋滥。
初评结果及入选研究生的成果情况需同时在各学院(研究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所在学院(研究院)提请复议。
各学院(研究院)的初评结果等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3月19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纸质版需填写学院意见,电子版发至蔡老师邮箱。
3、学校审批:研究生院审查各学院(研究院)的初评结果及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校领导审批,评选结果向全校公布。
五、表彰奖励
被评为“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将在今年的研究生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并按照《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资助与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六、申报材料要求
1、学院报送研究生院的申报材料包括: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院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1)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3)、《申请人成果清单》及证明材料
2、申请人提交给学院(研究院)的材料包括:
(1)、申请表:
学术型硕士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填写:《北京邮电大学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3)
填写申请表中成果时,只列选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文章,及最能体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相关成果。
(2)、硕士学位论文及中英文摘要
(3)、《申请人成果清单》(附件4),含:已发表学术论文、已出版专著、科研获奖、已授权专利、已接受的提案建议。
所有成果均要求署名单位为北京邮电大学。
(4)、《申请人成果清单》中所列成果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
图书馆出具的SCI、EI等检索证明(同一篇论文不要重复检索)或刊源证明;学术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本人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等;
专业学位硕士的应用性成果应出具合作单位的证明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月22日
附件: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院评选结果汇总.xls
2、北京邮电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doc
3、北邮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doc
4、申请人成果清单模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