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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提醒学习时间即将超期的研究生注意毕业时间及结业换毕业的要求

时间:2013-12-13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北京地区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博士研究生在校的最长年限为8年,硕士研究生在校的最长年限为5年。(如2014年即将超期的为2006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和2009年入学的硕士研究生。)

请即将超期的研究生最晚于2013年6月上旬完成答辩(具体时间见2014年6月电子注册通知);如课程学分与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已满足培养方案毕业要求,暂无法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可先申请结业,结业后在本年内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可申请将结业证书换为毕业证书,但申请答辩时论文必须盲审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