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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3-22        作者:学位与评估办公室        点击数:

为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工作,鼓励创新精神,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特别是博士生教育的质量,配合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2012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本次参评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主要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如确属优秀且未参加过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经校外3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后也可参评。

三、 评选条件

1、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

2、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应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且该成果能对本学科的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或对技术进步、经济建设、国家安全等方面作出贡献。

2、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道德规范,内容翔实、推理严密。

3、参评的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必须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被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至少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被EI收录的学术论文。

4、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不能参加评选。

5、保密论文不能参加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参加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可以由作者本人申请参评,也可由指导教师或其他人员推荐参评。申请者(或推荐者)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学院(研究院)进行初评。

2、各学院(研究院)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的博士学位论文进行初评,并将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同时报送初评通过者的申报材料。

3、研究生院组织校内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从中评选出5—8篇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领导审批后予以公布。

4、从公布之日起,公示15天,如发现有抄袭、做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理。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1、申报材料包括:

(1)《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1)

填写申请表中成果列表时,应选择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文章或是最能体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相关成果。

(2)博士学位论文中英文详细摘要(约3000字)(附件2)

(3)成果清单(含:学术论文发表、专著出版、科研获奖、专利授权)

(4)有关证明材料:《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中所填写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的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5)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SCI、EI论文收录证明。

(6)《作者及指导教师简况表》(附件3)

(7)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5)

2、学院(研究院)务必于2012年3月31日下午5点前将《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院初选汇总表》(附件4一份及初评通过者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与评估办公室(教一楼430)并将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与存档论文完全一致、PDF格式)、《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论文中英文摘要》、《作者及指导教师简况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hdh79118@bupt.edu.cn

六、奖励与表彰

1、学校将从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中(按排序)推荐参加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

2、对被评为“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和奖金,每篇论文奖励作者现金5000元,奖励指导教师研究生业务指导费15000元。

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2年3月22日

附件表格含:1. 《北京邮电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2. 论文中英文摘要格式

3. 《作者及指导教师简况表》

4.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学院初选汇总表》

5、《专家联名推荐表》

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