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3-04-03        作者: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做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总结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以来所取得的成就,表彰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防建设做出的突出贡献,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表彰活动,并给予获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获奖者申报的成果汇编出版,公开发行。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且目前在职工作;

已获得“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就读工程硕士研究生以来,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防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请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导师及各联合培养基地积极推荐,并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参评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推荐表”(附后)和有关书面材料递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同时将推荐表和有关材料的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传至lzh@bupt.edu.cn ,电子文件名称要求是:T+学院/研究院+参评人姓名.doc。

特别提请各学院/研究院注重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及技术机密等问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不但要取消被评选者的称号,还会有损我校声誉。

突出贡献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