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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北京地区)资格审查及专业考试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1-12-13        作者: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点击数:

即日起,我校将对北京地区2011年报考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及专业考试报名,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注意资格审查与专业考试安排中的各项要求:

一、所有参加GCT考试并报考我校的考生,均可申请资格审查与专业考试,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承办学院了解具体资格审查与报名事宜。

二、资格审查内容及所需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可印在同一张纸上。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认证报告。

3、全国GCT联考网站下载的“资格审查表”。该表审核内容参见附件《填写<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注意事项》。请考生严格按照此《注意事项》填写、盖章及准备证明材料,以避免再次到校补交材料。

录取前,我校各承办学院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专业考试报名:

1、专业考试费:200元。

2、专业课笔试:

1) 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

2) 所需证件:考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我校《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课笔试。该准考证可于12月16日登录北邮研究生院主页——在职研究生二阶段考试系统下载。

3) 考试时间:2011年12月18日8:30——11:30。

4) 考试地点:北邮主校区(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教室见准考证。

3、专业综合面试:

1) 面试内容:着重考核考生从事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介绍及回答面试专家提出的问题。

2)所需证件:考生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填写完整的《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此表详见附件)参加此阶段的考试。

3)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附件:

填写《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注意事项

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二阶段考试情况登记表